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精神,加強全省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安全管理,切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確保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經研究,決定在全省開展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時間
2022年4月中旬至2022年7月底。
二、排查整治對象
(一)戶外廣告設施。
1.附屬式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在建(構)筑物上的戶外廣告設施,包括屋頂戶外廣告設施、平行或垂直于墻面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圍墻(圍擋)上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
2.獨立式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在地面上的戶外廣告設施,包括立桿式戶外廣告設施、底座式戶外廣告設施、大型落地戶外廣告設施、大型高立柱戶外廣告設施及實物造型戶外廣告設施。
(二)戶外招牌設施。
1.附屬式戶外招牌設施:設置在建(構)筑物上的戶外招牌設施,包括平行于墻面設置的戶外招牌設施、垂直于墻面設置的戶外招牌設施。
2.獨立式戶外招牌設施:設置在地面上的戶外招牌設施,包括豎向獨立式戶外招牌設施和橫向獨立式戶外招牌設施。
(三)其他已明確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負責監督管理設置在道路兩側和公共場所,以及移動載體上的戶外廣告設施等。
三、重點整治內容
(一)設置不符合要求且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
(二)責任主體不明晰的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
(三)戶外廣告設置責任主體未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經檢測不合格或提供虛假檢測報告的戶外廣告設施。
(四)占用消防設施、消防通道或逃生出口的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
(五)存在傾覆垮塌移位、懸掛高空墜落、線路陳舊裸露漏電等重大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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